澳門日報
收租輸清起爭執 - 二房東與同伙毆傷三房客
【本報消息】內地男子租得一住宅單位,把單位分租給多名人士當二房東,但因其經常輸光租金,無錢交租予屋主,結果要屋主上門追租。有租客不滿有人私吞租金賭博,與二房東發生爭執,對方聯同一名男子用鐵鎚和鐵棍攻擊重創其左手,致失去工作能力。司警於前日在賭場逮捕涉案二房東。
涉案男子姓詹,四十二歲,持中國護照,廣東陽西人。涉加重傷人罪,移送檢察院處理。
據司警表示,新馬路區某大廈單位的業主把單位租給詹某,詹某再將單位分租給四至五名人士,每個月各租客都把租交予二房東詹某。嗜賭的詹某卻把租金用於賭場搏殺,輸光後,沒錢交租,致業主要上門追討,各租客都異口同聲指租金已交給詹某。
其中一名四十多歲的男租客與詹某是同鄉,因不滿詹某把租金用於賭博,與之發生爭執。詹某不滿同鄉的指責,於本年六月廿五日伙同一名男子進入單位,分別手持鐵鎚和鐵棍到同鄉的房間,向其猛烈攻擊。由於事出突然,同鄉只能用左手不斷阻擋攻擊,致左手嚴重受創,更失去工作能力。兩作案者事發後迅速逃離現場,一直沒再在單位現身。至前日司警在賭場尋獲涉案的詹某,現正追查另一名在逃人士的下落。
[資料來源:澳門日報 2008年9月4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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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這單新聞時, 令筆者想起現時經常看見一些找人分租的廣告而且租金亦較低, 表面上十分著數, 租客可用比較平的價錢分租房間. 但往往分租客都不知道出租的究竟是"業主"還是"二房東"(即原租客). 其實這類租賃經常暗藏危機, 就以此案為例, 分租客即使每月定時交足租金亦不等於無事發生, 因業主可能因收不到"二房東"的租金而採取法律行動與之解除租約, 當原租約被解除的同時, 二房東與分租客之間的租約亦告無效, 二房東與分租客亦須遷出該單位. 更嚴重的是, 如業主根本不知道二房東將其單位分租, 而現在又不肯追認. 業主可直接以未經訐可的分租為理由申請將原租約解除, 當然分租客的租約亦告無效. 如果直是發生以上的情況, 分租客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.
有見及此, 筆者奉勸各位不要一時貪平承租房間或單位, 承租前應先了解及查證"出租人"的身份, 租客亦可以委託"專業"的地產代理辦理其租賃.
光滿 K



